厅党委委员:李四
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某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某市公安工作。
个人简介
李四,男,1960年8月生,广东连山人,壮族,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某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某市公安工作。
1977年7月,某省某县财贸知青场知青;
1979年9月,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年7月后,任某省公安厅预审处办事员;
1985年5月后,任某省公安厅预审处科员(其间:1984年6月至1986年6月在某市公安局预审处锻炼);
1987年3月后,任某省公安厅预审处副科长;
1993年5月后,任某省公安厅预审处正科级预审员兼副科长(其间:1993年4月至1994年7月挂任某省警察学校业务室副主任);
1996年1月后,任某省公安厅预审处副处长;
1998年1月后,任某省公安厅刑侦局经济案件侦察处副处长;
1998年12月后,任某省公安厅经济保卫处副处长;
2000年5月后,任某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
2005年8月后,任某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
2008年11月后,任某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其间: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4年2月后,任某省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3月后,任某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6年9月后,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某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6年12月后,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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