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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暨2018年广东省护理学类专业建设研讨会圆满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7 16:23: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9月6日,由广东省高校护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护理学会护理教育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学会,护理教育管理组共同主办,深圳大学医学部护理学院承办的“护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暨2018年广东省护理学类专业建设研讨会”在西丽校区A5报告厅圆满召开,本次会议以全面解读护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主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坚持以提高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护理本科教育为核心,全面提高高等护理院校人才培养能力。

教育部高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院会秘书长、北京大学孙宏玉教授、教育部护理学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山大学尤黎明教授、来自全省13所高等院校护理学院院长及38家临床教学基地护理部主任及临床骨干教师共129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开幕式由广东省高校护理学专业教指委副秘书长史蕾副教授主持。开幕式上,深圳大学医学部范新民副主任代表医学部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热烈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并简要介绍了深圳大学及医学部近年的发展情况,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对我们解读及贯彻落实护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高护理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

护理学院王惠珍院长致欢迎辞,她对远道而来的孙宏玉教授、尤黎明教授及来自全省各院校、教学医院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阐述了此次会议的背景及意义。

大会上,教育部高校护理学专业教指委秘书长孙宏玉教授介绍了在国家标准颁布后教指委如何积极推进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贯彻国家标准,以及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实质等效认证制度的思考;教育部高校护理学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尤黎明教授从教育评价的目的、作用及类型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教育评价的内涵;教育部高校护理学专业教指委特聘专家、深圳大学护理学院王惠珍教授从招生政策的制定、新生录取要求、学生支持与咨询工作建设要求、学生代表以及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进行全面解读;教育部高校护理学专业教指委委员、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院长张立力教授介绍了国家标准对办学资源等方面的要求,指出实验与实践教学做了解读;暨南大学护理学院院长李泽楷教授、广东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副院长刘琼玲教授、中山大学刘可副教授分别从学生成绩评定、护理教学、教改、科研关系之思考、护理本科教育计划等方面,为大家详细解读护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同时汕头大学护理学系主任苏静副教授分享了汕头大学护理专业认证的宝贵经验。

本次会议,使来自全省的护理教育界同仁齐聚一堂,为护理管理者、教育者和临床实践者搭建了交流学习、共同研讨护理学教育教学发展的平台,共同推动了我国护理本科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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